


廣清所公告〔2016〕1號
為推動商品現貨交易市場業務的合規、健康發展,提高交易資金的安全性,廣東產權順德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順所)委托廣州商品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商品清算中心”)為其交易平臺上的交易業務提供資金管理、資金清算及相關配套服務。
根據廣順所與廣州商品清算中心、平安銀行簽訂的《關于廣東產權順德交易所交易商交易資金平移之三方協議》的約定,廣順所原在平安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存放的交易商(交易商是指在廣順所運營的電子交易平臺上交易,并通過合作銀行電子平臺或廣順所交易平臺進行出金、入金、查詢交易明細和資金余額的買方或賣方,包括企業、其它組織和個人)的交易資金須全部平移至廣州商品清算中心在平安銀行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內。
自交易資金平移實施日起,原廣順所的專用賬戶停用,由廣州商品清算中心的專用存款賬戶替代。交易商交易結算賬戶的相應綁定賬戶(廣順所專用賬戶)變更為廣州商品清算中心專用賬戶。交易商交易資金平移工作的具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本次交易資金平移不影響交易商的正常交易、出入金及賬戶權益。
專用賬戶具體變更情況如下:
序號 |
開戶行 |
賬戶平移變更信息 |
||
1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營業部 |
平移前 |
戶名 |
廣東產權順德交易所有限公司 |
賬號 |
1101*****29006 |
|||
平安銀行廣州金穗路支行 |
平移后 |
戶名 |
廣州商品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賬號 |
1101*****85100 |
自本平移公告發布日起至平移實施日后十日,廣州商品清算中心及廣順所接受交易商對交易資金平移的咨詢及反饋。在此期限內,交易商未提出異議的,均視為同意交易資金平移和相應綁定賬戶的變更,且其權益及交易未受到平移影響。
本公告將由各發布方通過官方網站、營業場所、交易系統、短信平臺等渠道發布,請投資者及時查閱。
相關單位聯系方式如下:
廣順所聯系電話:4008-977-699
廣州商品清算中心聯系電話:020-38392729
廣東產權順德交易所有限公司
廣州商品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